问题 | 先抵押后查封的房产如何处理? |
释义 | 先抵押后查封的房产抵押权人应当及时主张抵押权,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的房产可以采取查封措施,房产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优先受偿后清偿其余债权。 一、抵押权优先受偿范围是什么 抵押权优先受偿范围是: 1、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权优先受偿范围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3、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的部分由债务人继续清偿。 二、抵押物可以直接执行给债权人吗抵押权是否有效 抵押物可以直接执行给债权人。1、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三、民法典规定借贷公司怎么实现抵押权 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