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戒毒期间犯罪是否属于累犯 |
释义 | 强制戒毒不是刑事处罚,如果强制戒毒人员没有前罪的,强制戒毒期间犯罪,不会构成累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一、强制戒毒的条件 强制戒毒是对吸毒成瘾的人员对其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教育,使吸毒成瘾的人员摆脱毒瘾,回归正常,不是毒品的侵害。 强制戒毒主要由公安机关管理,这样才能确保强制戒毒的强制性。在公安机关的管理下,吸毒成瘾的人员通过一定期的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教育,慢慢地与毒品做斗争,逐渐摆脱毒品的束缚,最终回归社会。 执行强制戒毒的第一步是认定哪些吸毒的人员成瘾,第二步是认定成瘾的人员是否需要被强制执行戒毒。具体还是得看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1、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2、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毒品的; 3、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旳; 4、経社区戒毒、强制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毒的; 5、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 二、强制戒毒多久可以解除 强制戒毒的期限一般为3个月至6个月,自入所之日起计算,但要依据吸毒人员有没有戒除毒瘾而定,如果没有戒除毒瘾的,可以延期不超过一年。 依据《戒毒条例》第二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2年,自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之日起计算。 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在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3个月至6个月后,转至司法行政部门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执行前款规定不具备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共同提出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具体执行方案,但在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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