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离婚时不可分割。但土地使用权在婚内取得,可由男女双方分割。夫妻双方均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有资格承包,则解除婚姻关系时应按共有物原则对承包土地经营权分割。若妻方为城镇居民,则承包土地经营权归非城镇居民方所有。 法律分析 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离婚时不可分割。但是,如果土地使用权是在婚姻期间由男女双方共同取得的,则应该由双方进行分割。如果夫妻双方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且都有承包主体资格,则在解除婚姻关系时,应按照民法关于共有物的分割原则对承包土地经营权进行分割。如果妻子是城镇居民,则在离婚时承包的土地经营权应归非城镇居民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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