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样的办法可以让老公协议离婚 |
释义 | 如果自己真的很想离婚,那么就直接了当的告诉对方自己已经不爱了,没有了感情的婚姻注定是没有办法得到很好的维持,那么时间久了,男方自然而然的也就会提出离婚了,这样自己也就可以很好的接受了。作为妻子,可以主动告诉丈夫,自己做了哪些对不起丈夫的事情,并且不认为自己是错的。 一、法律规定重婚罪由谁自诉 法律规定重婚罪由被害人自诉,如果是丈夫重婚的话,那么妻子是可以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自诉案件,只有被害人本人起诉法院才受理,检察院起诉法院不受理。重婚案件的被害人是谁。 重婚罪属于侵犯公民权利罪,侵犯的是公民的婚姻家庭权。一般说,丈夫重婚,原配妻子是被害人:妻子重婚,丈夫是被害人。但有时候重婚罪是由被害人造成的,被害人支持配偶重婚。如夫妻结婚多年,妻子不育,妻子主动帮助丈夫娶个二房,以繁衍子嗣。这种情况下,妻子不认为自己是被害人,是不可能一被害人是否向法院起诉的。有的夫妻,丈夫另有新欢,要求和妻子离婚。妻子一允许是否再婚为条件要求丈夫不予自己离婚。这种情况,妻子也不会去法院起诉丈夫。 重婚罪侵犯的客体不仅是犯罪者的合法配偶,也侵犯了社会秩序。即使重婚者的配偶不起诉,国家也应当追究重婚着的责任。对于重婚罪,公安机关有义务主动侦查,检察院也有权力提起公诉,不管被害人是否愿意。 二、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如何确认关系 非婚生子女的权益无法得到充分的保障,主要是因为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常常基于各种原因逃避自己的法律责任。实践中,生母一般无法避免怀孕、分娩、抚养与教育子女的辛苦,而生父却常常否认自己与非婚生子女的关系,少数生母也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放弃自己对孩子应尽的抚养义务。我国《民法典》第1071条对非婚生子女合法权益的保护是建立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关系已经明确的基础上,因此,首先应建立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关系确认制度,否则非婚生子女的权益保障根本无从谈起。对非婚生子女一般通过以下几种方法确认其与生父母的关系: (一)非婚生子女生父母主动承认亲子关系,并且自愿承担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全部或一部分。此种情况一般是未婚男女生育子女的情况下较多,未婚男女生育子女后结婚,再通过合法程序将非婚生子女领回,明确了非婚生子女与其的亲子关系。 (二)女方生下非婚生子女后、男方不承认孩子与其有亲缘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生母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并提供有关证据和人证、物证等证据,确认非婚生子女与生父的父子女关系。必要时,也可通过“亲子鉴定”来确认。 (三)丈夫怀疑其妻所生子女非自己的亲生子女,而拒不承认其父母子女关系。这种情况下,应由丈夫举证证明妻子受胎时未与妻子同居,也可通过“亲子鉴定”来证明,如果能够证明丈夫与子女无血缘关系,则丈夫与该子女不构成父母子女关系,不承担法律上抚养教育该子女的义务,但如果丈夫不能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人民法院又无法查明的,认定为夫妻双方所生的子女。 三、如果离婚争孩子抚养权吗 离婚之后男女双方都是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子女的抚养权原则上应该由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双方都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没有办法协商一致的,那么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情况按照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来判决。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可以从以下方面来证明自己在抚养子女方面的优势:比如说孩子一直跟随自己生活,由自己照顾,工作稳定,压力较小,有更多的时间照顾子女,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者丧失了生育能力,子女一直同自己的父母生活,并且由自己的父母更多的照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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