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商变更股东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变更股东需要哪些材料? (一)变更股东需要的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更变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的原股东会决议 (4)转让双方签署的顾全转让协议 (5)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的新股东会决议 (6)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7)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公司章程修改备案需要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更变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的股东会决议 (4)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应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章程备案与公司有关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可一并提交材料,并不再填写《备案事项申请表》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由于股东的更变而使公司登记事项、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变更登记的规定提交相应的材料 二、股东变更要多久 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三、工商股东变更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以上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要的程序,我们的公司股东资格就发了变化。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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