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划扣被执行人的钱,在什么情况下,或者什么证据下,法院才可以划扣被执行人家属的钱? |
释义 | 1、法院只能划扣或者冻结被执行人自己的财产,但夫妻对外债务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因此,法院可以划扣被执行人配偶的钱;2、债权为相对权,其只能约定债权债务人双方,因此,其他家属的无权冻结或划扣!但其他家属自愿的除外!!3、除了配偶,其他人的不能执行,不管在哪个户口本上!即使是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也应当为被执行人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不能全部执行了! 而且,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2、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3、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4、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5、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6、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以上就是上述问题的回答,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 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 第一百四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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