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拖欠抚养费 |
释义 | 法律分析:拖欠抚养费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的规则如下: 第一,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当事人也可以提出先于执行的申请。对于启动再审的,抚养费的裁定可以不中止执行。 第三,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第四,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支付抚养费,那么就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现在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再支付过高的抚养费,也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履行支付义务。 一、孩子的父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孩子的父亲不给抚养费的,父母双方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法律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相应的抚养义务。如果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二、外地如何诉讼抚养费 针对外地起诉抚养费,一方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在被告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原来抚养费是经过人民法院判决或者经过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一方拒绝履行,抚养的一方可以代为未成年子女请求人民法院按照《民法典》执行,即:“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法定的抚养教育义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夫妻双方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针对被告在外地的情形,可以委托当地的律师代为提起诉讼,能节约时间成本,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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