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只要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没有过错,那么责任就应该有机动车一方承担。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可以减轻机动车驾驶人的责任。如果经过鉴定,机动车驾驶人没有过错,那么该驾驶人应该承担百分之十以下的赔偿责任。如果是因为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故意造成碰撞,那么机动车驾驶人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