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房屋过户的手续有哪些 |
释义 | 1、一般来说,贷款房产过户的过程包括验证、看房、估价、签署协议、办理公证、抵押登记、发放贷款、偿还本息、注销登记等环节。房屋典当,需要将该典当房产的资料交给典当行审核保管,由典当行看房并由双方确定价格后,签署房产典当贷款和房产抵押合同,办理公证,完成抵押登记手续并拿到他项权证后,即可发放房产典当贷款。 2、如果上述的一切顺利的话,手续可在几个个工作日内就完成,十分快速便捷。当典当贷款到期后,典当人应及时办理续贷或还贷手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归还贷款后,典当人应要求典当行及时注销抵押登记,拿回的房产资料,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利益。 3、抵押房产过户必需的相关材料有双方身份证及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权利人的婚姻证明,收入证明,未成年儿童的出生证,银行贷款原贷款合同及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为提高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还要保证资料的真实性。 一、借款人直接向市资金中心申请办理贷款流程 第一步“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资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第二步借款人向市资金中心提交以下贷款资料: (一)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二)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 (三)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四)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 (五)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单身证明。) 第三步“中心”受理审批:市资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 第四步交易过户: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两证”交易过户手续。 第五步签订合同:借款人持已办理交易过户的“两证”及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市资金中心,由市资金中心出具贷款承诺书到指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贷款文件,卖方在贷款银行开立存款专户。 第六步办理抵押: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房屋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第七步发放贷款:贷款手续全部办妥后,由市资金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已开立的存款专户内。 第八步按月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月偿还贷款本息,直至贷款全部还清。 第九步结清贷款:借款人结清最后一次贷款时,本人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第十步注销抵押:借款人偿还完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购房合同原件或房产证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到原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二、首套房贷办理需要的申请材料 1、房产证 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3、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4、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5、收入证明 6、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请提供出生证 7、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 8、为提高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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