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莞社保缴纳比例 |
释义 | 东莞市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和基数根据不同类型有所不同,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新规定提高了生育津贴和产假,给予产后妈妈更好的保障。 法律分析 一、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与基数: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单位缴费比例11%,个人缴费比例8%; 地方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3%,个人不用缴费。 二、医疗保险缴费说明: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分住院部分和门诊部分,住院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75%,个人不用缴费;门诊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05%,个人缴费比例为0.5%; 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个人不用缴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单位缴费比例为3%,个人缴费比例为1.5%。 三、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1、缴费基数:基数上限11901元;基数下限1510元; 2、东莞市户籍: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缴费比例为0.2%; 3、非东莞市户籍: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不用缴费。 四、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不用缴费。 五、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单位0.5—1.5%,其中工伤保险按各行业工伤事故发生率不同缴费比例划分为三类:0.5%、1%、1.5%,个人不用缴费。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通过上面的阅读和学习,相信大家对东莞市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和基数都有了一定了解。不同的保险类型有着不同的缴费比例和基数,同时新规定表明生完宝宝的妈妈们的补贴和产假都有所提高,新调整的标准有了更灵活的规定,有了更大的浮动区间,给了产后妈妈更好的保障。 结语 通过对以上内容的阅读和学习,我们对于东莞市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和基数有了一定的了解。不同类型的保险有不同的缴费比例和基数。此外,根据新的规定,生育保险的补贴和产假都有所提高,并且新的标准也更加灵活,具有更大的浮动区间,为产后妈妈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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