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办理流程 |
释义 | 一、遗产继承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遗产继承办理程序流程是怎样的一、房产继承1、继承公证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4)亲属关系证明(表格可在公证处网站下载,由被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并盖章;没有单位的,由社区工作站和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可由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社区工作站、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并提供相应证明);(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在港澳的,上述材料需由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或澳门有关机构予以证明,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确认;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国外,上述材料应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2、申请免税根据财税[2009]78号、财税[2009]111号的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申请免征营业税和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的规定,对于《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申请免税需到深圳市地税局,具体需要携带的资料:(1)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2)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书或公安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3)房地产证(若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需提供抵押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需有银行盖公章及与原件一致的章经办人签章)(4)继承权公证书(境外人士(含港澳台)须提供境外公证书和境内公证书)(5)如果继承人未满18周岁需提供监护权公证书3、登记过户到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房地产继承的登记过户,需提供的材料:(1)继承人身份复印件;(2)房地产证;(3)继承权公证书;(4)深圳市地税局的减免税批复二、存款继承1、继承公证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书,需提供的材料参见前面房产继承的继承公证2、凭继承权公证书到储蓄机构办理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实践中怎么办理继承手续 实践中有两种方式办理继承,分别是继承公证和诉讼继承。 继承公证是指需要所有有资质的继承人共同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表明遗产归谁所有的一种继承方式,有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就可以办理房屋、车辆的过户等等。办理公证的好处是简单快捷,一般半天到一天时间就能搞定,但是也有两个缺点:一是需要找到所有有资质的人到公证处表态,实践中可能父母、祖父母两辈人混杂着交叉去世,导致需要到场的人特别多,难以协调时间和公证地点;二是需要所有有资质的人同意遗产分配结果,无论继承人是否有遗嘱,都需要让所有人前往公证处办理这个手续,一旦有人不同意,手续就办不下来。 诉讼继承比较好理解,就是起诉所有有权继承财产的人,法院会在认定是否有遗嘱、遗嘱是否有效、如何进行遗产分割等方面作出处理,出具判决书。有了判决书,合法继承人可以单独拿着判决书办理房产、车辆等过户手续。诉讼继承的优势是可以绕开和对方的协商,拿到应有的遗产,缺点则是流程等比较复杂,难以操作。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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