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解决专利纠纷的渠道是多方面的,我国《专利法》规定了协商、诉讼、专利管理部门调处等方式。 1.协商。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诉讼。专利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专利管理部门调处。专利纠纷当事人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管理机关,是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专利管理机关。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做出的检索报告。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请求,还可以对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纠纷;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应当在专利权被授予之后提出)等专利纠纷进行调解。 如果专利人的专利受到侵害时,可以向管理专利的工作部门投诉,让他们去处理相关问题。总之,如果你有类似问题的,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解决,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伤害,在最大限度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