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决生效前离婚逃债的情况有哪些呢? |
释义 | 涉及离婚逃债的情况,主要有几种: (1)债务产生后,未诉讼程序,债务人便和其配偶离婚,以逃避债务; (2)法律文书诉讼过程中债务人和其配偶离婚逃避债务; (3)法律文书生效后未程序,债务人离婚逃债; (4)程序后被人离婚逃避债务。 一、离婚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有哪些 离婚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判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个人债务如下: (1)夫妻双方约定个人承担的债务除外,以逃避债务为目的;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亲友无抚养义务的债务; (3)未经对方同意,一方独自筹集资金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 (4)个人应承担的其他债务。 二、企业逃债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一般来说,公司是独立法人,如果出现公司恶意逃债的情况,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主张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三、有哪些离婚债务需要个人清偿? 有以下离婚债务需要个人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除外,以逃避债务为目的;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亲友无抚养义务的债务的; 3、未经对方同意,一方独自筹集资金从事经营活动的,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个人应承担的其他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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