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躲避债务离婚债务还可以有牵扯吗 |
释义 | 为逃避债务离婚债务依然需要承担。因为夫妻共同债务不因双方离婚而免除,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 一、夫妻一方个人债务该怎么执行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应该执行当事人的个人财产来偿还,配偶并没有帮助其偿还个人债务的这种义务。除非,该笔债务经鉴定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主张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这一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原则是: 1、共同偿还的原则; 2、协议偿还的原则; 3、判决偿还的原则; 4、共同债务清偿后的求偿。 夫妻共同债务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在夫妻内部则是按份承担。一旦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各自承担的份额确定以后,夫妻一方对外履行了全部债务,有权就超过其应承担的部分,向另一方请求偿还。另一方不得以共同债务已清偿为由拒绝一方的请求。 二、夫妻一方生病债务如何处理 夫妻一方生病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如果不足以清偿的,则需要用各自的个人财产来偿还。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生病或受伤,另一方都负有帮助救治的义务,因生病而产生的债务,应该是夫妻共同债务。 三、最高院夫妻债务债权如何处理 夫妻债务认定的方式:一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即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必须承担,夫妻债务可以在离婚时共同偿还,如果现有的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夫妻双方可以协议清偿,协议不成功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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