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所谓的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相关费用。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份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一般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结合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具体来讲,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20%至30%计算;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为基数,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