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户籍在本村居、开始实行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时原生产大队成员的农村居民; 2、户籍在本村居、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村居经济合作社社员的农村居民; 3、与本社社员有合法婚姻关系落户本村居的农村居民; 4、社员依法收养落户本村居的农村居民; 5、政策性移民落户本村居的农村居民; 6、户籍迁出本村居的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初级士官; 7、户籍迁出本村居的全日制大、中专学校在校学生; 8、户籍迁出本村居或注销的被判处徒刑的服刑人员; 9、经社员代表大会程序表决通过同意给予享受集体资产股权的人员; 10、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章程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的其他人员。 股权证是由乡、镇政府办理,然后交到村委会统一发放到农民手中。股权证是农民享有集体资产、收益的凭证。 法律依据: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第十三条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当向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企业主管部门报送下列文件:(十)经二名以上专业评估人员及其所在机构签字、盖章的资产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的,还应当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