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离婚后,一方的遗产继承顺序如下: (1)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 (2)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值得注意的是,夫妻离婚后,双方均不再具有对方的遗产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