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 |
释义 | 行政诉讼不能适用于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决定和行政机关对工作人员的决定。胜诉后,法院可采取划拨款项、罚款、公告、司法建议和拘留等措施来促使行政机关履行判决书。 法律分析 一、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有哪些情形 1、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包括: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 二、行政诉讼胜诉后,行政机关不履行怎么办 法律上规定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败诉,并且不依法履行判决书的,不能免除履行责任,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按规定行政机关不履行判决书法院可以采取以下做法: 1、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可以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一般的行政机关都有自己专门的财务,而法院有权限要求相应的银行机构划扣具体款项,并且是依据判决书办事,行政机关不能拒绝。 2、从履行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跟一般的民事纠纷一致,如果被执行人到期不履行判决书,需要接受司法处罚。 3、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书,其行为可以依法公告。 4、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概括地说,行政机关和法院都属于政府的职能部门,所以在行政机关不肯依法履行判决书时,法院有权找其上一级帮忙。 5、拒不履行判决、裁定书,社会影响恶劣的,法院还可以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包括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以及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如果行政诉讼胜诉后,行政机关不履行判决书,法院可以采取相应措施,如划拨款项、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公告拒绝履行情况、提出司法建议,甚至拘留直接责任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法院有权对不履行判决、裁定书且社会影响恶劣的行政机关予以拘留,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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