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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有
释义
    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有:
    1、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
    2、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等。
    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的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起诉人具有原告资格;
    2、有明确的被告。原告起诉需明确指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法律法规规定起诉前应当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具有原告资格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机关不服时,才可提起诉讼原告对符合起诉条件的行政争议,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法定程序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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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8 11:3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