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适用从轻或减轻处罚,必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不得随意做出从轻或减轻处罚。《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条件有:,1、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2、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4)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制度,加强证据材料移交、接收衔接,完善案件处理信息通报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