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税务行政赔偿的义务主体是什么 |
释义 | 1、我国行政机关进行税务行政赔偿的义务主体,为作出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行为的行政机关。2、《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上规定的行政赔偿主体是什么 原则上根据国家赔偿法行政赔偿主体主体包括两类: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殊情况下,还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和个人进行处理。 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是什么 (一)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三)发票管理行为,包括发售、收缴、代开发票等。(四)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五)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1.罚款;2.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3.停止出口退税权。(六)税务机关不依法履行下列职责的行为:1.颁发税务登记证;2.开具、出具完税凭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3.行政赔偿;4.行政奖励;5.其它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七)税务机关作出的资格认定行为。(八)税务机关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行为。(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十)税务机关作出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行为。(十一)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十二)税务机关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不合法,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前款中的规定不包括规章。 税务行政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一)金钱赔偿。即以货币形式支付赔偿金额的一种赔偿方式。税务机关违法查封、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予以解除;查封、扣押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二)返还财产。是税务机关将违法占有或者控制的受害人的财产返还给受害人的赔偿方式。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追缴税款或者加收滞纳金的,返还财产。财物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三)恢复原状。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或者其他当事人的财产,因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分割或者毁损而遭到破坏后,如有可能恢复的,应当有赔偿义务机关负责修复,以恢复财产原状的一种赔偿方式。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了以金钱赔偿为主、返还财产和恢复原状为辅的赔偿方式。适用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的赔偿方式,以“能够”为前提。根据《国家赔偿法》和《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税务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权的赔偿原则,是以赔偿直接损失为原则。 行政执法的主体是什么 行政执法主体是指行政执法活动的承担者。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行政执法主体需要具备下述条件:1.行政执法主体必须是组织而不是自然人。2.行政执法主体的成立必须有合法的依据。3.行政执法主体必须具有明确的职责范围。4.行政执法主体必须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执法责任。 依法行政的主体是什么 依法行政的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并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权力,对其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原则。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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