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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务费与临时工工资的区别
释义
    劳务费与临时工工资的区别:劳务费是个人独立提供劳务所得,需纳税,不计入三费;临时工是企业职工,提供非独立劳务,可计入三费。《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非居民企业应缴纳工程和劳务所得税。《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仅适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工作岗位,用工单位需严格控制派遣数量。
    法律分析
    答:劳务费与临时工工资的区别是:支付劳务费属于支付劳务报酬,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该人员不属于企业的职工,与企业的关系只是由于该劳务而发生的。由于该个人提供的是独立劳务,因此应纳营业税及相应的附加税,并由企业代扣代缴支付的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按劳务报酬的计税标准),不可以作为三费的计提基数。
    而临时工属于企业的职工,临时工所提供的劳务属于非独立的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可以作为三费的计提基础。计件工资及其他临时工工资均可作为计提三费的基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三十八条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费与临时工工资有着明显的区别。劳务费是个人独立提供各项劳务所得到的报酬,需纳税并不可作为三费计提基数;而临时工属于企业职工,其劳务可作为三费计提基数。用工单位应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一定比例。请企业在支付劳务费和临时工工资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规运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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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8: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