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交易协议应当有哪些内容 |
释义 | 法律分析:二手房买卖协议具备以下条款: 1、双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双方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要素;应说明财产所有权,即是否有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2、目标。应说明房屋的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同时,还应说明房屋产权所有权,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缺陷,以及物业管理费等支付情况; 3、价格。这一步非常重要。需要注明总价、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抵押贷款、支付余额等; 4、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需要注明交付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以及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以及税费和其他费用的分摊; 5、违约责任; 6、解决合同的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三条 本编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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