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上海无犯罪证明新规定如下: 1、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证明,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的填写内容,然后盖章,签字; 2、报片民警,签字盖章; 3、到派出所最后签字、盖章; 4、或者直接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根据公安部规定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符合本规定申请人范围的单位和公民,可以向被证明对象的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1、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 2、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 3、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公民执业必须以“无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 4、公民向公证机构申请依法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的; 5、经有关部门提出统一申请,市级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证明,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的填写内容,然后盖章,签字;报片民警,签字盖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会协助帮你找到报片民警的姓名,联系方式的);到派出所最后签字,盖章。或者,直接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二、注意事项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十三条 对于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不予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通知书》《查询告知函》确有错误,经查证属实的,出具文书的公安机关或者其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予以撤销并重新出具有关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