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
释义 |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刑法第221条),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一、侵犯商业信誉判几年 1、侵犯商业信誉构成损害商业信誉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损害商业信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商业信誉,是指社会公众对某一经营者的经济能力、信用状况等所给予的社会评价,即该经营者在经济生活中信用、名誉的地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一般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给他人的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被害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三、中国对侵犯商业信誉既遂的量刑标准 首先,我国《刑法》并没有规定侵犯商业信誉罪,但是规定了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犯本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