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只有事故证明法院怎么判? |
释义 | 法律分析: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作为法院认定相关事实的证据,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是法院判案的“依据”或“标准”,法院判案的依据是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法院审理案件时,确定双方事故责任大小和比例的“重要”“证据”、但不是唯一证据。3、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国家公权力机关出具的文书,是证明力较高的书证,在没有相反证据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的结论是错误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直接采纳认定书的结论作为确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所以说认定书是“重要”证据。4、但是,在当事人有确实证据证明责任认定书中的责任比例是错误的时:法院有权根据证据情况,重新确定事故中双方的责任比例和赔偿比例,也就是说:不再采纳事故责任认定书为确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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