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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释义
    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规定,房屋征收后应当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并提供安置补贴和租赁补贴等。同时,规定了征收程序、评估标准和纠纷解决等具体细节。
    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主要针对因为国家利益、公共安全、社会福利等公益性原因需要征收房屋的情况而制定。该办法规定,被征收人应当得到合理的补偿,并提供相应的安置和租赁补贴。具体补偿方式包括:1. 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值;2. 拆迁安置费用;3. 临时安置费用;4. 补偿保障金;5. 租赁补贴。此外,该办法规定了征收程序、评估标准、补偿计算方法等具体规定。另外,对于纠纷解决也进行了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在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应当得到保障,而且征收部门也应当公开透明地展示相关程序和标准。
    被征收人如何申诉补偿不公?被征收人在补偿过程中如果发现被补偿不公或者违反相关程序,可以向征收机关提出申诉。如果不满意机关处理结果,还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是为了保障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重要法规。在征收过程中,对于补偿标准、程序和纠纷解决等方面应当依据法规执行,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土地征收制度,对耕地实行征收前备案制度,对非耕地实行征收前审批制度。土地征收应当合理确定土地用途,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同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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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8:2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