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离婚财产分割不公平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协议,但需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应受理请求,但如果未发现欺诈、胁迫等情形,将依法驳回诉讼请求。 法律分析 离婚时财产分配不公平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这种情形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如果没有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拓展延伸 解决离婚财产分配不公平的法律途径 解决离婚财产分配不公平的法律途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实现。首先,您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师或律师的帮助,他们可以评估您的情况并为您提供有关财产分配的法律建议。其次,您可以与配偶进行协商,尝试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财产分配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功,您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如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在法庭上,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您主张的不公平分配,并根据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后,您还可以考虑调解或调解解决方案,通过第三方的帮助来达成一个公平的财产分配协议。请记住,每个案件都是独特的,所以最好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个性化的建议和指导。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应受理。经审理,若未发现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应依法驳回诉讼请求。离婚财产分配不公平的当事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咨询专业律师、协商达成协议或提起诉讼。请根据个案情况寻求专业建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