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事案件的审理没有规定开庭时间,但规定了各个阶段的处理时间。起诉书上交后,法院会在7天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答辩状应在收到之日起15天内提出。合议庭确定后,应在3天内告知当事人。开庭前3天应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需公告时间、地点和案由。 法律分析 没有规定开庭的具体时间,但规定了各个阶段的处理时间: 1、起诉书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3、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4、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开庭的时间和地点。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该内容由 张颖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