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都需要登记处吗 |
释义 | 离婚不是一定需要去登记处的。若双方要协议离婚,则应当前往登记处提出离婚申请。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离婚的,则无需前往登记处,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经人民法院调剂无效,且确认感情破裂的,即可解除婚姻关系。 一、怎么离婚 离婚分为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一、协议离婚,是指夫妻之间对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友好协商的情况下,拟定离婚协议后,可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登记离婚。 双方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2寸单人照到当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第二、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起诉,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 原告可以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二、感情不合离婚如何处理呢 感情不合离婚,有两种方式,通常如下: 1、协议离婚,只要双方同意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就可以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 2、诉讼离婚,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确认夫妻关系破裂后判决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三、离婚怎么离 离婚分为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一、协议离婚,是指夫妻之间对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友好协商的情况下,拟定离婚协议后,可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登记离婚。 双方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2寸单人照到当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第二、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起诉,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 原告可以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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