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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是否可以重新签署离婚协议?
释义
    已经领到离婚证书不能重新签订离婚协议,但如果共同财产未处理,可向法院请求分割。离婚协议还未递交给登记机关的可以重新签订。如果已经递交并且登记机关发放了离婚证书,则不可以重新签订。但是,如果离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予以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九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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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9:5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