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
释义 | 一、珠海市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步骤一: 准备材料: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本人准备好相应的办理材料,前往珠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或各管理所内办理。 步骤二 提交材料:申请人在服务窗口提交办理资料,工作人员对上交材料进行审核。 步骤三 审批放款:工作人员按使用规定审核资料,资料齐全的当场开局准许提取公积金批复。职工本人可凭批复到银行提取公积金款项。 二、提取时间间隔 1.购房、偿还银行购房贷款的,在购房三年内可一次审批至三年,有效期内每自然月可提取一次。 2.借款购房提取审批(非银行借款)的,还款期限内如有约定每年还款额度的按约定支取,每隔十二个月最多可提取一次。 3.自建、翻建、大修房屋的,最多开工当年一次性提取。 4.租房、患重大疾病的,最多可一次性提取。 5.低保家庭子女读书的,每年最多可一次性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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