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申报包含什么债权 |
释义 | 债权申报包含的债权如下: 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不能申报; 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4、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等。 一、代位追偿权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代位追偿权的条件具体有: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2、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 3、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代位追偿权是保险基本原则之一,保险人代理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请求赔偿权利。 二、迟延履行具体法律规定 迟延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的履行违反了履行期限的规定。履行迟延在广义上包括包括给付迟延(属债务人的迟延)和受领迟延(属债权人的迟延),狭义上是指债务人的给付迟延。(一)给付迟延给付迟延,是指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时,能够履行而没有按期履行债务。其构成要件为:(1)须有债务存在;(2)履行须为可能;(3)须债务履行期已届满;(4)须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未履行;(5)须无法律上的正当理由。(二)受领迟延受领迟延,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履行应当受领而不为受领。其构成要件为:(1)须有债权存在;(2)须债务人的履行需要债权人的协助;(3)须债务已届履行期且债务人已履行或提出履行;(4)须债权人未受领给付,且迟延受领无正当理由。 三、没有到期的债权转让应该满足什么条件 没有到期的债权可以转让,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要求才可以进行转让。 1、须存在有效的债权。有效的债权是指依法成立,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债权。如“赌债”就不受法律保护。 2、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①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如从债权、不作为债权、特定债务人的债权等; ②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原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协议不得转让债权的,债权转让无效; ③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3、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4、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在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时候应该及时的通知债务人,注意只是通知债务人,不需要得到债务人的同意,当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时,对债务人发生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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