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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征收土地的实施程序以及土地证的办理流程有哪些
释义
    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2)登记申请人: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不列入补偿范围。
    土地证办理流程:
    1、向开发商领取以下东西: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有开发商盖章的);
    2、房屋分层分户图;
    3、购房发票;
    4、办理土地证的图。
    2、缴纳维修基金。
    3、缴纳契税。
    4、办理产权证。
    5、办理土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土地征收流程
    征收土地的流程,包括以下七项:
    1、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向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申请;
    2、市、县国土部门拟订征地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后逐级上报;
    3、征地审核与批复;
    4、被征地所在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5、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制订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6、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
    7、建设项目用地单位获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
    集体土地的强制征收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4.征收土地公告。
    5.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方案、安置补偿方案并予以公告。
    6.报批征地补偿方案。
    7.批准征地补偿方案。
    8.土地补偿登记。
    9.实施补偿,交付土地。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蒋先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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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1:1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