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住宅租赁合同无效如何维权
释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第三条规定,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一、违章建筑出租被拆除的损失找谁赔
    出租违章建筑应找出租人赔付被拆除的损失。违章建筑属于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屋,未经过登记备案,租赁主体不合法,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赔付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
    二、违章建筑包括哪些
    违章建筑在法律上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一般来说,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所辖部门批准,擅自搭建或建筑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
    (一)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二)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三)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四)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五)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8 17:5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