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小孩的户口一般是不可以跟外公外婆的,这种情况不符合相关户籍政策,孩子的户口只能随父亲或者随母亲,只有特殊情况下才有可能把孩子的户口转到外公外婆处,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所以除非父母不在人世,或父母丧失监护权外,小孩子的户口都应该跟着父母。新生婴儿只能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超计划生育的婴儿,必须要在其父或母户口所在地缴纳社会抚育费后方可报出生。要想把小孩的户口上到外公外婆名下,需要将妻子的户口也迁回去,然后小孩随母上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