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拆迁厂房设备回收的,应当对房屋、建筑物补偿、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补偿。其中对房屋的补偿应当按照房屋面积、结构确定,对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应当按照厂房的具体营业状况确定。 一、企业拆迁停业停产补偿标准 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主要应当按照,被拆迁企业往年同时期的实际营业利润来确定补偿数额,而因搬迁所造成原料和非成品的损失也应当考虑在内。法律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大全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是: 1.房屋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3.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4.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三、私人企业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私人企业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包括企业的补偿和对员工的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包括拆迁资产补偿即土地补偿、房屋和建筑物的补偿、设备重置成新价的补偿;拆迁费用补偿即停产停业的损失、设备搬迁安装费的补偿以及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其中对于房屋和建筑物的补偿,应该以相应的房产证明所登记的建筑的面积作为标准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