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怎样写遗嘱? |
释义 | 遗嘱人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在此立遗嘱,对本人所有的部分财产,作如下处理: (一)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甲(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遗留给甲的财产,属于甲个人所有。 (二)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乙(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遗留给乙的财产,属于乙个人所有。 本遗嘱委托丙(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为执行人。 本遗嘱一式二份,一份由本人收执,一份由委托执行人丙保存。 立遗嘱人:(签名) 年月日 采取不同的方法订立遗嘱需要的花销是不同的,财产所有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最为节省财力、物力的方式来订立遗嘱。任何只要是其意思表示下订立的遗嘱,其死亡后就会具有法律效力。若是其订立了多份遗嘱的,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 一、怎样申办遗嘱公证? 公民申办遗嘱公证,应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别人代理。如果当事人行动不便,也可以请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到遗嘱人住所办理。 申办遗嘱公证,应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一)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书、银行存折等。 (三)书写遗嘱的草稿。如果遗嘱人不会书写遗嘱,或书写有困难,可以在公证员面前口述,请公证员代书。 遗嘱的内容一般包括如下几项: (一)遗嘱人及遗嘱受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二)遗嘱人与受益人的关系; (三)所处分的财产的名称、数量、地点等; (四)对财产的分配和有关事务的处理决定; (五)如果有遗嘱执行人的还应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六)遗嘱制作日期和遗嘱人本人签名或盖章或按指模。 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公证处要对立遗嘱人进行必要的调查,应查明以下问题: (一)遗嘱人本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别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等,以及遗嘱受益人的基本情况; (二)遗嘱人与受益人是什么关系; (三)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中,是否有因无生活来源而依靠遗嘱人生活的人; (四)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是属于遗嘱人个人所有的,还是夫妻共有的,或是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 (五)遗嘱人所立遗嘱的内容是否出自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在受到威胁、强迫、欺诈等情况下违背自己心愿而对财产所作出的处分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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