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般是起诉时由起诉方预交,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如缴纳的是胜诉方,可凭诉讼费收据直接到法院退回所交诉讼费。但有时法院也会在判决中让双方各承担一定比例的诉讼费。 而在调解结案的情况下,诉讼费由双方自愿承担一定比例。民事案件,标的1万元内,诉讼费不超过50元。对于特殊困难和某些弱势群体,诉讼费经过本人申请法院院长的批复可以减免。反正不管一审、二审还是重审,诉讼费都是由起诉方预交。当事人应当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1、案件受理费。2、申请费。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