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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网络合同有法律效益吗
释义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可以是口头形式,也可以是其他方式,而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一般依法成立的网络合同,其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订立主体、程序都合法,不存在无效合同的情况的,自成立时生效,且具有法律效力。
    一、口头合同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合同的订立采取什么方式?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合同的订立可采取的方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三、个人与个人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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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8:3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