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品包装的标识应当符合什么要求 |
释义 |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外包装完好内件破损什么的责任? 外包装完好内件破损是生产者、销售者的责任。如果是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而造成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进行追偿。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产品侵权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吗? 产品侵权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消费者对伪劣产品可否要求赔偿? 假冒伪劣产品最高赔偿损失的3倍。 产品缺陷赔偿能要求精神损失费吗 购买的产品有缺陷,如果造成了消费者人身损害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法律规定,产品缺陷是产品质量问题的一种,生产者和销售者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且由于产品缺陷给消费者的人身造成了损害,则符合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 标签标识不合格的处罚怎样举报 销售质量合格但标签不符合强制标准的产品,应依据《产品质量法》责令改正。《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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