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法院要求证明被告人下落不明,但被告人所在村子拒绝开具证明,该怎么办?
释义
    被告人下落不明,法院无法审理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88条,自诉案件中,被告人下落不明是撤诉的理由之一。如果自诉人拒不撤诉,法院有权裁定驳回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诉案件应当根据罪证充足与否进行处理,无罪证则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裁定驳回。法庭对证据有疑问需调查核实。因此,当韩某涉嫌诽谤罪且下落不明时,法院有权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分析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突然下落不明,致使该案无法审理。但是,被告人如果下落不明,,法院不可以缺席判决。根据我国现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88条的规定,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一)不符合本解释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的条件的(二)证据不充分的(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四)被告人死亡的(五)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六)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七)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在案件中,如果韩某涉嫌诽谤罪,本罪作为自诉案件,你可以将其起诉至区法院,如果符合立案的法定条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是在审理过程中,韩某突然下落不明,区法院说服你撤诉,你拒不撤诉,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有权对此作出裁定驳回起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诉案件审查后的处理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结语
    尽管在本案中被告人韩某突然下落不明,导致无法进行审理,但根据我国现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88条的规定,法院有权裁定驳回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对于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无法提供补充证据,法院有权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裁定驳回。在审理过程中,法庭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相关规定。因此,鉴于韩某下落不明且无法提供补充证据,法院有权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节 公诉案件 第一百九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四十三条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证据 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
    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 1:5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