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纳税申报时间具体要求 |
释义 | 特殊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选定的部分样本企业2016年6月10日完成5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2016年6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延长至2016年6月27日; 一般规定: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顺延1日,1-15日内有连续三天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过渡时期要求:对于实行按季申报的原营业税纳税人,2016年5月申报期内,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税款所属期为4月份的营业税;2016年7月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税款所属期为5、6月份的增值税。 一、补发工资要计算个税吗 补发工资计算个税,目前的普遍做法是允许还原至所属月份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应纳税额=(((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原所属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费用减除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原所属月份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补发工资是指扣缴单位因劳动争议等特殊原因,经政府有关部门调解、劳动仲裁或法院判决,而补发的工资。若是劳动仲裁或法院判决而补发的工资,需更正之前税款所属期的申报。若不属于,则按正常月薪申报个人所得税,税款所属期填写发放工资的当月,在发放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 个人所得税申报时所涉及到的是工资发放期、税款所属期和税款申报期,与工资所属期无关,工资发放期是指工资实际发放的日期,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工资实际发放的日期所属的月份即为税款所属期,税款所属期下月的征期为该所属期税款对应的申报期。纳税人应当按照工资发放期进行税款的计算,在税法规定的税款申报期内进行税款的申报。 二、物业费还要交税合理吗 物业费还要交税不是合理的。 业主在缴纳物业费时是不需要交税的,其税款是由物业公司承担的。但因为增值税属于流转税,虽然物业公司承担税费,但是所产生的增值税是包含在物业费内的。由于增值税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制度,因此对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水平要求较高,要求能够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但实际情况是有众多的纳税人达不到这一要求,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以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间与主管国税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是相联系的。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至15日申报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固定业户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增值税非固定业户向销售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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