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犯罪的时间认定依据 |
释义 | 共同犯罪根据通谋的时间,即共同犯罪故意形成的时间作的划分。可以分为事先共犯与事中共犯(承继共犯),这里的“事先”,是指着手实行犯罪之前。 在着手实行之前就预谋共同犯罪或形成共犯故意的,属于事先共犯;在着手实行犯罪之后才形成共犯故意的,是事中共犯(承继共犯)。 如果先行为人已实施一部分实行行为后,后行为人以共同犯罪的意思参与实行或者提供帮助,则叫承继共同犯罪。后行为人就其参与后的行为与先行为人构成共同犯罪。 但对其加入前的基本犯罪行为也要承担责任,但对加入以前的加重行为不负责任。承继的共犯成立的时间:必须是在着手后既遂前。 既遂后加入不构成继承的共犯,属于窝藏、包庇类的犯罪。但是,多环节犯罪以及继续犯例外。 一、不构成共同犯罪的几种情形 1、实行过限行为不属于共同犯罪所谓实行过限,即超出共同故意范围之外的犯罪行为,这部分过限不属于共犯范畴。共犯人超过共同犯罪故意又犯其他罪的,对其他罪只能由实行该种犯罪行为的人独自负责,其他共犯人对此不负刑事责任。2、事前无通谋的事后帮助行为不属于共同犯罪事前无通谋的事后帮助行为主要是指事后窝藏、包庇、窝赃、销赃等行为,对此,不构成共同犯罪。因为在事先无通谋、在犯罪实行过程中也无通谋,故缺乏共犯的主观条件,对这种事后帮助行为应单独定罪。3、先后犯不构成共同犯罪所谓先后犯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在同一或者极为接近的时间、场所,对同一犯罪对象先后实施同种犯罪,而主观上没有犯意联系的情况。由于行为人在主观上没有共同故意,因而不构成共同犯罪。行为人对其行为只能由各人分别承担刑事责任。 二、无痛谋事后销赃 共同犯罪的形式包括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在着手实行犯罪时或者实行犯罪的过程中临时形成共同犯罪故意的情况。如果在刚着手时形成共同犯罪故意,并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则各共犯人均应对共同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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