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民事诉讼作为被告怎样为自己辩护 -民事诉讼
释义
    法律分析:
    针对对方的起诉状进行答辩,主要是反驳对方诉讼请求;针对对方提出的证据从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三方面逐一进行质证;可以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己方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10:5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