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是因为公司无故辞退的情况,应该给你1.5个月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 月工资是指你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应得工资的平均数,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当然也包括加班工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扣除部分。 如果公司不给补偿的,劳动者是可以去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的,申请仲裁的程序是:首先,要符合申请仲裁的条件,需要有有仲裁协议;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然后,当事人要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最后,仲裁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进行仲裁。 如果遇到被辞退还不给赔偿的情况的,千万不要觉得这是正常的,一旦遇到,直接仲裁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以上列举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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