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抵押合同如何进行办理 |
释义 | 当事人需要办理房地产抵押合同的手续为:先由当事人协商一致;然后订立房地产抵押合同;再由各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最后携带合同,办理房地产的抵押登记手续。 一、没签购房合同贷款能办下来吗 一般情况下没签订购房合同是无法办理贷款的。银行需要办理房产抵押来确保贷款申请人的偿还能力。房屋贷款抵押包括预售房屋贷款抵押和已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抵押。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27条、36条的规定,以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办理有产证的房地产抵押需要提交《抵押合同》和《房地产权证》。 二、没有房产证的安置房可以贷款买吗 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是不可以贷款的。银行办理各项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的贷款业务,会和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并自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如果没有房产证就无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是无法进行贷款的。 三、私人房产抵押给私人需要什么手续 私人房产抵押给私人需要下列手续:先订立书面的房产抵押合同;然后向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提交有关的申请材料;再由登记机关审核;最后审核通过的,予以办理抵押登记,发给抵押人《房屋他项权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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