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车出口资质怎么申请 |
释义 | 二手车出口资质的申请流程如下: 1、签订购买合同,将车辆分配到指定地点; 2、修复车辆的安全性能,并根据海外需求进行必要的翻新; 3、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主要检测安全性能; 4、车辆管理所的过户检查站将以出口资质单位的名义进行结算; 5、海关放行后2个月内,凭启运去向到当地车管所办理注销手续。 二手车不能转让的情况如下: 1、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2、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3、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4、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5、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6、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7、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8、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三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信息或者事项变更后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备案: (一)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 (二)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 (四)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的; (五)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加装、拆除、更换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 (六)载货汽车、挂车加装、拆除车用起重尾板的; (七)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不改变车身主体结构且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加装车顶行李架,换装不同式样散热器面罩、保险杠、轮毂的;属于换装轮毂的,不得改变轮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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