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郑州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地方 |
释义 | 郑州市中原区(县)陇海西路街道169号郑州人才大厦2楼人事代理室(窗口)《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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