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企业在获得政府补偿时,应当纳税。根据国家税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企业按照规定取得政策性搬迁、处置所得的,或按照搬迁方案使用搬迁或处置在异地重建后购建新的生产经营企业取得的收入搬迁前使用或新建的性质相同或类似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其他固定资产改良、技术改造、安置职工的,搬迁、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置换、改良、技术改造、安置职工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法律依据:《土地增值税条例》第八条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条例第八条(二)项所称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等规定,有几点需要注意,一是企业.所得税可以不在当年计入应缴纳所得税;二是拆迁补偿款可不用缴纳营业税;三是土地增值税可以依法免缴;四是印花税可不缴纳。 |